故障指示器檢驗方法通則
2022-07-05
故障指示器檢驗方法通則
GB/T 5170故障指示器標準規定了環境試驗設備檢驗的術語定義、檢驗條件、檢驗儀器、檢驗周期、檢驗負荷、設備外觀和安全、檢驗記錄表、檢驗結果處理等要求,其中可適用于電氣電子產品所使用的環境試驗設備的檢驗。故障指示器廠家在環網配電系統中,特別是大量使用環網負荷開關的系統中,如果下一級配電網絡系統中發生了短路故障或接地故障,上一級的供電系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分斷,以防止發生重大事故。線路故障指示器短路報警指示:短路傳感器時刻檢測供電線路中電流,當其值達到或超過短路電<流啟動報警整定值時(此值可根據用戶要求出廠前整定),短路傳感器發出報信號主機通過光纖接收到此信號后,產生報警指示信號(指示燈快閃)。溫濕度控制器電池低電量報警指示:當指示器內電池電壓從3.6V降至2.7V時,產生報警信號,以提示維修人員更換電池。用于其他產品環境試驗的設備也可參考使用。
適用于本標準一般部分的術語和定義如下:
環境發展條件(environmental condition):產品所經受的周圍進行物理、化學和生物的條件;
環境參數(環境參數):代表環境條件的一個或幾個物理、化學和生物特征參數;
組合測試設備:能夠同時模擬兩個或多個環境參數測試的故障指示器;
可用于連續模擬兩個或多個環境參數試驗的設備;
標稱值:在檢查環境試驗設備時,根據試驗方法要求規定的或按要求預先確定的環境參數值;
特定負載(specified load):利用試驗研究設備可以進行社會環境因素試驗的樣品;
模擬荷載(模擬荷載):按照試驗標準制造的荷載(注:應考慮質量、幾何尺寸、向風面積和熱容);
